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騎在公車專用道被撞成殘 男子求償只獲賠一半

2015/01/07 21:03

男子騎機車在公車專用道上被撞,求償375萬獲判賠一半。(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前年5月傍晚下班時段,莊姓男子開車行經北市松江路,為閃避右側車輛變換車道,卻擦撞到李姓機車騎士,造成李男手部、腿部骨折,勞動力減損2成;李男痛苦不已,提告求償375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李男超速行駛在公車專用道上,應自負一半肇事責任,判莊男須賠李男75萬餘元;可上訴。

29歲的李男控訴,他原擔任鍍膜師,車禍造成他手腕關節嚴重受損,勞動力減損2成,近7個月無法工作,嚴重影響生活,提告求償375萬餘元。

莊男超車釀禍,刑事部分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判莊男須賠償223萬餘元,不過法官根據監視畫面,認定李男超速行駛在公車專用道,應負一半過失責任,因此賠償金打對折,獲判賠111萬餘元,扣除已領取30多萬保險理賠金,最終獲判賠75萬餘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