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網買槍彈欲從美寄回台 調查官免職 判4年半
暗網買槍彈欲從美寄回台,調查官免職被判刑4年半。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調查局北部機動站前調查官蔡侑霖,涉透過暗網向不詳人士購買克拉克GLOCK十九制式手槍一把、九釐米子彈五十發,含兩副制式彈夾、一副特製彈夾與一支消音器,請對方把貨夾藏在黑膠唱片機內寄來台灣,但包裹準備出境時被美國海關截獲,通報我方,進而查獲買黑槍的罪犯竟是調查官;新北地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運輸制式手槍未遂」罪,判蔡男四年六月徒刑、併科十五萬元罰金。本案發生後,蔡男已被免職。
檢警追查,調查班五十四期結業的蔡男,二○二一年在暗網以加密郵件,敲定使用比特幣交易槍彈,價格等同約五三五○美元(十五萬餘元台幣),並提供中華郵政i郵箱、人頭手機號碼及化名等收件資訊給賣家。
美國國土安全調查局攔下包裹,與我方合作,將槍彈取出按收件資訊寄抵郵局,蔡男雖察覺有異未前往領取,檢警仍透過追查門號、基地台位置查獲蔡男。
蔡男辯稱,想提升追查加密貨幣犯罪金流的能力,才透過比特幣交易,至於買槍是認為暗網買賣槍枝都是假的。合議庭不採信蔡男辯詞,斥責蔡男身為調查官,具高度專業知識,卻漠視管制槍彈法令,欲從美國輸入槍彈來台,影響主管機關對槍彈管制的執行,危害社會治安,依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