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交保條件是寫作文 網友:他們寫字比被關痛苦!
曾威豪等13人今天獲准交保,不過他們要寫完20篇作文。(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信義區去年發生殺警案震驚全台,偵查佐薛貞國被狠狠毆打致死,台北地院今天(7日)裁定,17名在押被告13人獲准交保,但除了交保釋金,條件還特別要他們寫20篇作文,對此網友笑說,要他們寫字應該比被關還難受!
曾威豪、劉芯彤等13人今天獲交保,他們除了要交保釋金,也有需多附帶條件,包括不准上夜店、每週到法院報到等,不過最特別的是要他們寫作文。
網友得知交保條件是寫作文後,紛紛留言說「有創意」,有網友說他看到後直接笑出來,也有人說只要寫200到300字,根本是「過太爽!」
很多人認為他們根本不喜歡寫字,要他們寫字肯定比被關還難熬,也有人說他們一定會找槍手代寫,「小弟們要哭了!」、「以後律師事務所還得代寫作文了!」
甚至有網友搞笑要幫他們代寫作文,「一篇收1000元就好!」有人則忠肯說,「應該要寫完20篇作文,檢查過合格者才可以交保。」
不過有網友稱讚寫作文方法,「可以激發他們省思,很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