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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未婚的」 男娶回中配「結過婚、懷孕過」

2014/10/21 15:25

桃園縣45歲劉姓男子3年前透過婚姻仲介指名要娶中國的未婚女子,婚仲介紹了24歲的中國蔣女與他結婚,但劉男回台後發現蔣女不僅結過婚,還曾懷孕,怒告卓姓、溫姓婚仲詐欺,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45歲劉姓男子3年前透過婚姻仲介指名要娶中國的未婚女子,婚仲介紹了24歲的中國蔣女與他結婚,但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時,劉男發現蔣女結過婚,仍與蔣女登記,還花了25萬元辦婚禮。但他回台後發現蔣女不僅結過婚,還曾懷孕,怒告卓姓、溫姓婚仲詐欺,桃園地檢署今天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劉男透過卓姓(50歲)和溫姓(66歲)婚仲要找中國新娘,表示要沒結過婚的,婚仲介紹蔣女後,2人在中國登記結婚時,劉男就發現蔣女曾有婚姻,婚仲當時告知可以取消婚事,但劉仍然與蔣女登記結婚。

劉與婚姻仲介簽約時並無排除條款,且卓、溫與蔣女非親非故,無法詳查蔣女是否結過婚、懷孕過,且蔣女自填資料也填未婚,結婚前也曾告知劉男可取消婚事,今天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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