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913棟建物外牆須安全診斷 目前僅299棟完成申報
台北市規定,建築物外牆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辦理申報。(建管處提供)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規定建築物外牆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辦理申報,現階段要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建物外牆,應於2026年底前辦理安全診斷申報。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目前有913棟須申報,僅299棟申報,逾期未完成申報,將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根據《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達到一定年限的建物,應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該處統計2015年迄今受理1959件,當中屋齡30年以上達1821件,占通報比率約93%。
因此北市府依「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規定,去年6月27日公告於北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以上建築物,應於2026年底前辦理首次安全診斷申報服務,第二次申報為屋齡滿50年,之後每隔10年辦理申報一次,逾期未完成將裁處1萬至5萬元罰鍰,並限期補辦手續,屆期未補辦得按次連續處罰。
建管處長虞積學強調,對未達申報屋齡的建物,所有權人仍應負管理維護責任,如因外牆飾材發生剝落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害,該處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裁罰,建物所有權人也應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他說,如建物外牆飾面剝落,建管處通報後,會立即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專業建築師勘查評估損害等級,如已達危險等級將列管,要求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限期辦理完成修繕,逾期未完成將採連續裁罰至完成。此外,一年內通報剝落案件,經建築師勘查達兩次危險等級,建管處將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於6個月內,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
虞積學也說,申報外牆安全診斷所需費用均屬市場機制,建管處已將完成申報個案相關費用的支出刊登於建管處網站,可做為申報人詢價參考。
台北市規定,建築物外牆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辦理申報。(建管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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