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痛女孩」藥害救濟案 民團、立委籲衛福部別再上訴
針對多名「痛痛女孩」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勝訴,台灣女人連線今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左二)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衛福部別再上訴。(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多名「痛痛女孩」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勝訴,台灣女人連線今(11日)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共同舉行記者會。林指出,受害者即便官司打贏都沒用,衛福部敗訴後修改遊戲規則,這已違反母法「傳染病防治法」的立法意旨,除非有明確非疫苗所生藥害,否則均得請求救濟賠償,呼籲衛福部針對敗訴案件別再上訴。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所謂「痛痛女孩」,指的是接種HPV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女孩們的別稱;在總計30多起申訴中,26位是11至16歲青少女,她們在接種疫苗後出現肌肉無力、關節或身體疼痛等症狀,嚴重者甚至無法行走、須穿鐵衣;其中12位確診風濕關節相關疾病,生活苦不堪言。
黃淑英表示,多名「痛痛女孩」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但審議小組認定不良事件和HPV疫苗無關,甚至表示是女孩本身就有疾病,不予救濟。女孩與家長無法接受,對衛福部提起訴訟,2017年至今共有8件案子,其中5案一審勝訴。她批評,衛福部持續以國家預算與受害者糾纏,讓受害者飽受折磨。
痛痛女Amber家長出面控訴,女兒在2019年9月國二時接種疫苗,誘發類風濕關節疾病,4年了,最近法院終於判決他們勝訴,但他們知道,未來衛福部一定還是會利用國家機器繼續上訴;懇求衛福部聽到他們的聲音,不要讓這些女孩赤裸裸地走著,這些孩子有人自殘、臥軌,試圖解脫這場惡夢,請留給他們生路。
林淑芬說,從2019到2022年底,受理HPV接種後不良反應的案件有46件,完成39件審議,只有5件獲得受害救濟,核定補償比例12.8%;39件中已有10件經診斷為幼年型類風濕關節炎,這些女孩大多沒有病史,衛福部則宣稱這不代表有因果關係;但即便受害者打贏官司也沒用,衛福部邊比賽邊修改遊戲規則。
林淑芬指出,本來「無關」、「有關」、「無法確定」都是單獨選項,現在衛福部卻把「無法確定」放寬到「無關」裡面,這不只是不公平而已,受害者情何以堪。她強調,疫苗接種救濟辦法的母法為「傳染病防治法」,該法在立法說明講得很清楚,除非有明確非疫苗所生藥害,否則均得請求救濟賠償。
她也強調,在勝訴案件中,法官肯認個人因政府推廣、輔導、或強制接種疫苗發生無法預期的損害時,是屬於為公共福祉而產生的「特別犧牲」,不應由個人承擔,國家有制定法律給予社會補償的責任,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
對此,衛福部疾管署專委張育綾說,衛福部對受害家庭的心理負擔感同身受,但不管是什麼制度,結果都未必能盡如人意;已審查的39案中,有5案有給予救濟,不是什麼都不給;至於為何要上訴,「是因法官在判決中有講了一些東西,會讓之後的審議很難運作,我們不是針對個案。」
張育綾表示,衛福部目前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因果關係認定,如果大家不能接受,未來要用什麼規則,還得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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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痛女Amber家長出面控訴時一度哽咽,盼衛福部給予這些「痛痛女孩們」一條生路。(記者謝君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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