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兩度」強吻鍾沛君 法界:已構成可處5年徒刑之強制猥褻罪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揭露,先前曾遭名嘴朱學恒無預警強吻、摟抱;朱學恒昨天則在臉書上發文致歉,引來大批網友留言撻伐。(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晚在臉書指控,曾「兩度」遭名嘴朱學恒在餐會中強吻嘴唇及摟抱,朱則在公開發文道歉,指願接受後續相關法律流程。法界認為,朱此舉已非單純乘人不及抗拒的性騷擾犯行,尤其他在短時間內「兩度」違反女方意願強吻及摟抱,已構成可處5年徒刑的強制猥褻罪,此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檢方可主動分案調查。
典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丁昱仁表示,「猥褻行為」是指為刺激或滿足自己的性慾,所做出性交行為之外的色慾行為,倘若違背受害者的意願,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手段進行猥褻,即構成強制猥褻,而是否成罪的要件,在於有無以「強制」手段來達成目的。
丁昱仁指出,如果被害人已閃躲、抗拒,不管有無直接說出「不」,加害者還強吻或摟抱對方或觸碰身體隱私部位,即已構成強制猥褻,尤其朱學恒在短時間內,兩度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吻及摟抱,針對其第二次的犯行,很明確是「已知悉被害人不願意卻仍執意為之」,就是有強制猥褻的故意。
丁昱仁說,就算被害人在第一時間沒有立即反應,之後才表示制止,但實務上仍認定相關犯行都是違反被害人的意願,加害方構成強制猥褻,且此罪為非告訴乃論,檢方可主動分案偵辦。
衛民法律事務所律師孫瑞蓮表示,朱學恒第一次的犯行還可辯稱是乘人不備,以突襲式的方式偷親,以刑責較輕的性騷擾罪來作為辯解,但他在短時間之內,違反對方的意願,第二次再犯,那就說不過去了,已符合強制猥褻的構成要件。
孫瑞蓮指出,實務上,倘若被告沒有前科,並主動認錯、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在法院審理期間有機會獲得緩刑。
-
鍾沛君控訴 去年8月遭朱學恒強抱親吻/朱日前錄影義正辭嚴批性騷 鍾臉書嗆:「他怎麼敢?怎麼好意思?」
-
自由開講》朱學恒連北市女議員都強吻性騷!談政治評論員的適格性
-
立信建設攜手愛河首排-「立天下」市心水岸生活新標竿
-
不只鍾沛君受害?朱學恒道歉文藏貓膩 秒被網友抓包
-
控訴朱學恒強摟強吻 北市議員鍾沛君氣憤:我不是唯一被強吻的人
-
蝙蝠俠ETF投資界超級英雄 00757純度最高、績效制霸
-
爆朱學恒性騷!鍾沛君對媒體1特殊要求 鄉民女神讚爆
-
批朱學恒性騷「噁心」 曾柏瑜籲政論節目不要再給他舞台
-
退警所得替代率8成 律師林智群分析:恐成龐氏騙局
-
國會亂象不處理民主體制會受重傷 翁達瑞提鯨吞、蠶食2策略
-
玻璃心?台北市長任內常挨罵 四叉貓爆柯文哲要下屬護駕刪留言
-
朱立倫嗆賴清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出自毛語錄!汪浩:收到中共指令?
-
揭「木可」煉金術! 吳靜怡:4000萬政治獻金被柯文哲蛇來蛇去
-
網友拿川普比柯文哲 黃帝穎痛斥:共和黨未發動民眾包圍法院
-
藍委提案將不義遺址範圍擴及清代 民團轟淡化國家暴力行為
-
怒了!學界連署罷免「傅崐萁們」不到36小時破500人響應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