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擬20日三讀 交付不實軍品最重關10年、罰5千萬
立法院長游錫堃18日出席主持黨團協商,研商「國安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公路法」、「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鐵路法」及「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今(18)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國家安全法」。民進黨團提案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之軍品條款,對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若知悉是上述地區製造而交付,最重關7年、罰3000萬元;而若知悉的是不實的軍用武器、彈藥等,最重關10年、罰5000萬元,對此朝野達成共識,全案預計於20日院會完成三讀。
針對國安法修法,民進黨團今於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增訂禁止採購中國、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之軍品條款,以及其罰則。提案說明指出,現行國防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實務,雖採購契約已明定限制中國產製,但仍屢發生廠商以中製贗品交貨,甚可能危害我國防軍事戰力、國家安全之虞,而有明文禁止之必要。
柯建銘於會中表示,增訂這兩條配套條文,在於國防軍事武器非常重要,要規定境外敵對勢力或中港澳產製的我們不予採購,針對重要軍事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有一些規範;再者,對於明知這是假的還以假亂真,加重其刑責。柯舉例,之前有一個案子,飛彈內有重要零件,以假亂真造成整個飛彈都無法發射。
增訂條文指出,對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若知悉是由中國、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製造,而交付或提供,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而若知悉的是不實的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而為交付或提供,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補充說,軍品採購之所以定在國安法,而非政府採購法,在於之前有廠商明知採購不實,卻以「狸貓換太子」方式,投標時用正品,後來卻用中製贗品,不戰爭看不到,若戰爭就出問題,讓採購人員背這個鍋,廠商卻沒責任,還可以轉為污點證人,對於國防採購人員非常不公平。
鄭運鵬說,採購中製或境外敵對勢力的軍品本來就不可能,本次修法明確加上條文,並明定法則,放在國安法非常適當,也可排除採購法與WTO相關的採購規範,定在這邊希望大家支持。
經討論,由於與會委員並無異議,游錫堃裁示通過,今完成國安法修法協商,全案預計於20日院會三讀。
-
共諜案屢遭輕判 羅致政提4案修法增設「國安專庭」
-
經濟間諜祭重刑 立院拚月底前三讀
-
被動收入神隊友 將來銀行買基金超優惠
-
政院今通過國安法、兩岸條例修正草案 中國經濟間諜 最重判12年、罰1億
-
政院提修國安法嚴懲中國等經濟間諜 最高判12年併罰1億
-
三星全新8K顯示器 送近六萬元好禮
-
傅崐萁才說兩岸「春暖花開」 中國海警閩南語嗆我海巡
-
被控涉賄選 一審宣判 台南正副議長等10被告 都無罪
-
藍委訪中 綠:賣台的政治大戲
-
中方稱開放台灣文旦》未收檢疫通知 我籲回兩岸平台
-
中方稱開放馬祖旅遊》 陳揆:不符預期仍樂見 儘快執行
-
傅:完成三任務 兩岸一大步
-
藍委參與秘密會議後赴中 綠籲修法防堵國會議員洩密
-
金門案》 國台辦嗆「惡性撞船」 沈伯洋:下一步地方包圍中央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