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戶」改稱「性交易場所」 法務部:符合CEDAW公約
2022/04/19 19:03
「刑法施行法」第9之1條修正,「妓女戶」一詞改為「性交易場所」;圖為南投縣最後一家妓女戶「愛樂妓女戶」,已在2009年熄燈成為歷史,如今「妓女戶」這名詞也成為歷史。(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19日通過「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修正案,把法條中的「妓女戶」用語改為「性交易場所」,該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表示,修法的目的是要讓法律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落實性別平權。
法務部指出,我國於2012年1月1日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是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公約)的法制。
法務部說明,CEDAW公約第5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法務部因而依該規範意旨,主動檢視國內相關法律。
法務部認為,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規定尚有「妓女戶」用語,恐具有歧視的刻板印象,損及性別人權,因而研提修正草案,修正為「性交易場所」,經陳報行政院審竣函請立法院審議,於19日三讀通過,象徵我國持續落實性別平等。
法務部強調,修正案通過後,將有助於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具體保障性別人權,且符合CEDAW公約規範,貫徹人權立國決心。
-
中央修法「妓女戶」一詞走入歷史 投縣最後妓女戶證件舊照再被翻出
-
宜蘭公娼走入歷史 她細說:我媽媽經營妓女戶的日子
-
台灣燈會遊程與展演 邀您暢遊桃園
-
雞排妹必看!最高法院引國際公約:沉默不等於同意
-
繁華落盡 國片導演提議「妓女戶」完整保留做特「色」民宿
-
地段稀缺價值 愛河灣景觀輕豪宅受寵
-
立院三讀修正「刑法施行法」 妓女戶改為性交易場所
-
「妓女戶」一詞走入歷史!法務部揭更名原因
-
各界質疑推「壯促法」涉違利益迴避 吳春城:已請辭所有職務
-
藍營批民進黨「綠蟾蜍」 顏擇雅:對台灣民主的攻擊
-
王鴻薇稱卓揆要部會補拍影片攻擊藍白 行政院駁斥
-
台南地區農會選舉 郭清華促勿出奧步、農會稱不會違反行政中立
-
陳玉珍赴廈門看宋濤演布袋戲 綠委轟:向中國要飯
-
「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啟動 賴清德:透過青年夢想讓國家偉大
-
高市議會臨時會剛閉幕 今宣布3/25至6/2開定期大會
-
「蛇騰盛世迎新歲 春暖豐年耀澎湖」 澎縣府新春團拜洋溢喜氣氛圍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