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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戶」一詞走入歷史!法務部揭更名原因

妓女戶一詞將走入歷史。(資料照)

妓女戶一詞將走入歷史。(資料照)

2021/09/02 17:0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行政院為了讓「刑法施行法」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院會2日通過修正案,把第9之1條中的「妓女戶」三個字,改為「性交易場所」。法務部解釋,「妓女戶」一詞恐讓外界誤認從事性工作者就是女性,為了避免歧視爭議,有更名的必要。修法後,我國的法律條文內,將不再有「妓女戶」3個字,正式走入歷史。

法務部表示,為落實聯合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俗稱CEDAW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我國於2011年6月8日制定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於2012年1月1日施行。

法務部指出,CEDAW公約第5條規定,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法務部依照該公約第5條規範意旨,主動檢視國內相關法律。

法務部認為,「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1規定尚有「妓女戶」的用語,恐損及性別人權,隱含從事性工作者等同女性並具有歧視的刻板印象,因而研提修正草案,把「妓女戶」改為「性交易場所」。

法務部陳報行政院審查後,行政院院會認為確有修正更名的必要,2日審查通過。修正案將送請司法院會銜,再送請立法院審議,待將來立法通過後,有助於消除對婦女的歧視,符合CEDAW公約規範,並具體保障性別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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