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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赴台中調查七期建案無照預售 內政部:最重可罰2500萬元

2020/10/27 15:42

內政部表示,若建商在取得建造執照前即大打廣告甚至預售,最重可罰2500萬元。(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近來盛傳有建商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就利用各種手法辦理預購或潛銷,近日更有媒體爆出台中七期有這類情形,對此內政部表示,建商若未領得建造執照即進行銷售、廣告,將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平交易法」規定,今已派員前往查核蒐證,如有不法將依法開罰,最重可開罰2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今有媒體報導,台中七期有建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在網站開放預約,吸引消費者預約購屋,對此內政部已於今日會同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等相關人員至銷售現場查核、蒐證。

內政部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若建商真的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最重可處20萬元罰鍰,另若相關廣告有引導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已取得執照的情形,也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最重可處2500萬元。

內政部提醒,預售屋的交易期間長,容易受到市場因素影響,民眾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行情及自身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並應善用內政部版本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減少消費爭議。

內政部也呼籲,民眾如發現不動產業者未取得建造執照即擅自銷售,均可檢送相關事證送請建案所在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查處,也請不動產業者勿心存僥倖,政府絕不容市場炒作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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