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性伴侶成家人權 時力將提修法
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預計將在週五一讀,黨團今舉行「基本人權要保障、職權行使要立法」記者會,希望能透過修法及成立人權委員會,保障我國人權落實。(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預計將在週五一讀,黨團今舉行「基本人權要保障、職權行使要立法」記者會,希望能透過修法及成立人權委員會,保障我國人權落實。此外,週六下午將舉辦第18屆同志大遊行,時力表示,針對目前無法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將提出修法草案版本,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相愛成家的人權。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指出,同婚專法通過至今,跨國同志伴侶仍因現行僅有對象國本身承認同志婚姻,我國才相應承認現況,導致至今還無法享有結婚權利。時力除將儘早提出跨國同婚修法草案,保障跨國伴侶能平等享受婚姻的權利保障,也呼籲立院朝野能重視同性伴侶人權,共同推動法案儘速排審修正。
時力黨團解釋,原本外國籍伴侶可透過免簽入境台灣,並定期回國再入境台灣,但台灣因疫情取消免簽後,跨國同志伴侶因此被迫分隔兩地。而這些跨國同志伴侶過往實際生活,與現已結婚的同志配偶並沒有差別,卻因法規不足,導致我國行政機關不願承認為配偶,只能以同性伴侶註記或者在第三地登記結婚。
時力黨團認為,相關法條除了未有規定跨國婚姻的同婚專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跨國婚姻的雙方母國「都」須承認其婚姻。但仍有許多國家尚未承認同婚,導致若台灣人與未合法化國家人民交往,包括台港或台日等,就無法在台灣獲得婚姻保障,因此時力將在近期確認修法版本後,儘速提出修法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