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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標示產地國 陳吉仲:台灣豬肉維持100%不用萊克多巴胺

2020/08/30 09:51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強調,國內養豬維持100%完全不使用萊克多巴胺。(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對於外界誤解農委會防檢局修正預告是要開放國內使用萊多巴胺,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再度強調,完全無關,是因為原本規定依法不得檢出,要先修正將牛豬排除後,衛福部才能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國內豬肉維持完全不用萊克多巴胺,所有通路會強制標示產地國消費安心。

陳吉仲表示,防檢局在8月28日發佈了修正預告,內容為「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許多人誤解這是要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他要跟大家說,這是完全不對的。

陳吉仲說明,預告中牛的部分其實早在2012年就已經納入,這次只有新增豬的部分,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動物用藥必須經過中央核准發給許可證,才能在國內使用,而從2012年開放萊牛到現在,萊克多巴胺在國內沒有任何許可證,往後我們也不會核准任何申請,因此國內不可能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

對於這次修正內容的前因後果,陳吉仲表示,是因為萊克多巴胺在台灣是禁止使用的藥品,依法不得檢出,因此要先將牛豬排除,衛福部才能按照國際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換句話說,這個修正只是作為衛福部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的前置作業,和是否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完全無關,這也和2012年開放萊牛時的程序完全一樣。

陳吉仲強調,往後政府將要求包括超市、大賣場、餐廳、便當店、小吃店、傳統市場、攤販等等所有的消費通路,不論是生鮮、加工或是餐飲食品,都必須強制標示進口肉品的產地來源國,消費者只要認明選購國產臺灣豬肉,就保證絕對是100%不使用萊克多巴胺的高品質豬肉。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強調,國內養豬維持100%完全不使用萊克多巴胺。(農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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