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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土地劃設辦法今上路 僅納公有地遭批

2017/02/14 14:48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原住民族委員會今正式發佈「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範圍辦法」,由於土地僅包含公有地未納私有地,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痛批,無疑是將此國家壓迫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當化,更否定了原住民族的主權。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廿一條雖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等,應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但原基法自二〇〇五年公布施行至今,未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加以定義,劃定範圍未明,並無實質作用。

總統蔡英文於去年八月一日向原住民道歉,並承諾要劃設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以落實原住民轉型正義。原住民族委員會今正式發佈「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範圍辦法」,依法劃設範圍僅限公有土地。

高潞指出,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在日治時期及國民政府來台時期大量流失,政府利用收歸國有的手段大量侵占原住民族土地,並以國營企業民營化及公地放領等方式將土地私有化;原住民土地長期遭「殖民政權」不正義奪取,辦法僅限定公有地,根本是將壓迫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當化。

高潞進一步解釋,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為原住民自然主權,先於國家法規而存在的自然主權,不該以漢人觀點分為「公」、「私」,且政府、企業在部落範圍內開發,同時也會侵害原住民的生存權與文化權。

高潞也舉例,台東杉原灣杉原棕櫚渡假村等土地六成以上為私有地,但全境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若依此辦法劃設,原住民再也無法主張原基法賦予的全力,企業大量購買東部私地進行大型開發案將持續發生。

高潞也指出辦法公告過程當中程序不正義問題,指出辦法公告前原民會的族群委員無人知情,原住民族籍立委也無人受邀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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