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利益迴避規定漏列子女 中研院:行政疏失

2016/04/15 18:58

中研院召開說明會針對外界所關心之利益衝突迴避原則做解釋。(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中研院智財技轉處今針對翁啟惠之女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以及中研院利益迴避規定中,二等親未記載子女的問題進行說明。中研院表示,漏列子女屬於行政疏失,而翁郁琇持有之浩鼎股票,則非因技轉而取得之利益,故未違反內部規定。

中研院在解釋內部規範時指出,翁郁琇會取得浩鼎股票,是來自於OBI-822的技轉。翁郁琇原為美國Optimer公司股東,Optimer為了新藥的研發,在台灣成立了子公司浩鼎,後因將OBI-822技轉給浩鼎,而取得浩鼎股票。101年時,Optimer放棄所持有之浩鼎股份,翁郁琇及其他股東參與認購,取得300萬股。但OBI-822非中研院的技術,因此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中研院接續說明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的部分,中研院與浩鼎之間的技轉關係,分別是99年的OBI-833以及103年的GLOBAL H酵素合成法,但中研院的「中研院技轉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是在101年才開始施行,在法律不溯及前案的原則下,99年時並沒有任何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

至於103年技轉案,雖翁啟惠為涉及技轉相關業務,但若是當事人在執行技轉過程中,未與受移轉公司發生利益衝突,就不必揭露。中研院解釋,翁郁琇之股票因OBI-822取得,並非因此次技轉取得股票獲得利益,不構成利益衝突的問題,自無揭露的必要性。

中研院智財技轉處處長楊富量說,漏列子女的部分,是基層法務人員的行政疏失。至於翁郁琇股票持有的爭議,身為業務承辦單位認為沒有違法的問題,但若是層級更高的倫理委員會覺得有必要,就有調查且裁判的權力。不過中研院對於目前是否會啟動調查,只表示此議題不是今天討論的範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