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條例害官員不敢談判? 尤美女駁:刑法早已規定
2016/03/05 21:55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監督條例」關於談判傷害主權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規定,在目前的《刑法》中早已規定。(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陸委會主委夏立言昨日在立院備詢時指出,民進黨提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官員談判危害國家主權權益,可議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將造成官員不敢談判;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駁斥,指《刑法》已有相關規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依現行法律擬具。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規定,對於要改變我國主權的議題須經公投,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最主要是規範和中國進行任何談判時,政府官員必須遵守的SOP,如果官員違反SOP,或私自談判涉及主權議題,做出任何損害中華民國主權決定,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尤美女解釋,相關法律制裁在《刑法》早已規定,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未納入兩國論或是定位問題,所以若官員違反任務,做出傷害主權的行為,「監督條例」就比照《刑法》規定來處罰,並沒有超過現行法律規定。
尤美女說,陸委會說會造成官員都不敢去談判,簡直言過其實,因為法律現在就已規定了。而民進黨版本是太陽花學運後民間所提出的版本,其訴求為人民要參與、資訊要透明、人權要保障、政府有義務和國會要監督。
-
綠委研議兩岸監督條例「溯及既往」 可推翻服貿
-
民進黨版監督條例將出爐 民團:勿有矮化用語
-
企業迎戰全球ESG浪潮 信義房屋「大師說倫理線上講堂」開講
-
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去兩國論 學者轟:換位子換腦袋
-
競提監督條例 柯建銘:以民進黨版為主
-
新光三越金蛇卡利High回饋衝7%!會員獨享點數放大抽新車
-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外患罪 夏立言:沒人敢談判
-
蔡正元怒了?直說乾脆別和中國接觸
-
立院將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陳致中:一邊一國最清楚
-
時代力量提「兩國協議」!黃國昌:強調我國主權
-
藍營選罷法「加一」1/21前可望闖關 吳思瑤:圍籬再高也難擋民意
-
陳智菡稱四叉貓「今天要開庭」 四叉貓怒了:會上節目到處講你查詢平民個資
-
草屯鎮長補選》國民黨簡賜勝家族民宿 被踢爆是大違建涉圖利
-
分享「他」對柯文哲失望過程 史書華:陳智菡還要得罪多少柯文哲金主?
-
力挺罷免行動遍地開花 林俊憲:最好以全黨之力投入論述戰
-
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最高80% 退休公教人員要求比照調整
-
政院就憲訴法提覆議 國民黨:維護當權者掌控憲法解釋的政治利益
-
「警察人事條例」修正案技術性拖延送達? 行政院:勿摻雜政治考量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