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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刺死同學 判6年

2016/05/17 06:0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南榮國中九年級黃姓學生持摺疊刀刺死同學案,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黃姓學生有期徒刑6年。

去年6月3日下午3時許,黃姓少年與同班的黃同學,在南榮國中得仁樓一樓入口處,因被害學生質問黃姓少年為何在日前出遊時提議放同學「鴿子」,黃姓少年否認,雙方發生口角互嗆,黃姓少年趁黃同學疏於防備之際,取出預藏於運動褲後方口袋內的黑色摺疊刀,朝黃同學腹部猛刺一刀,深約9.5公分,造成被害人大量出血,送醫急救延至4日死亡。

屏東地院審理後,黃姓少年自首且坦承過錯,並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380萬元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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