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公務員「狗奴官」 判處免刑
2016/03/21 08:00
43天寄184封電郵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因為不滿向教育局申請專案時公務員的處理態度,陳姓男子在43天內,密集寄出184封電子郵件給包括台南市長賴清德、區長、教育局相關人員等8人,其中有53封信件充斥「賤狗官」、「狼心狗肺」、「吃喝人血的官員」等情緒用語,承辦人員不甘受辱,控告他公然侮辱,一審判決陳男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陳男行為已經觸法,但考量他是受刺激所致,其情可憫,判處免刑,全案不得上訴。
辱台南市政府人員
陳姓男子在103年間向教育局申請「在家自學」方案,因為與承辦人員意見不合,於是從當年4月3日晚間到同年5月15日下午,陸續寄發184封電子郵件給承辦人員、業務主管、學校幹部、校長、區長,甚至市長等8人,其中有53封郵件內容使用「狗屎官」、「賤狗官」、「真夭壽骨的死狗官」、「全家同日亡命,同日穿壽衣」、「狼心狗肺」、「全家大小同時入棺」、「絕子絕孫」、「狗奴官」、「吃喝人血的官員」等侮辱性言詞,令承辦人員不堪其擾,提起告訴。
法官考量是受刺激
一審時,法官以電子郵件是針對特定人士發送,並非「散播於眾」判處陳男無罪,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時,被告除辯稱無公然侮辱犯意及犯行外,並洋洋灑灑列出包括帶小孩出國卻臨時被要求返國補辦程序等,與相關單位討論時爆發的衝突,強調自己及家人也受了相當委屈,才會做出這樣的回應。
法官以陳男郵件是同時寄出,已達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見共聞程度,對原告造成公然侮辱,考量被告長期不滿行政程序,又突然受刺激,在情緒高漲下,口出惡言,其情堪憫,雖然犯下公然侮辱罪,但諭知免除其刑。
-
檢察官新解:罵駛你娘沒事 問你黃安嗎?算公然侮辱
-
幹醮先聲奪人錄影蒐證 二審遭識破逆轉
-
「新潤朗格」市中心永恆價值 國際住居
-
「美女」怒罵「給狗╳」 挨告譏願給錢收驚
-
罵人「靠夭」挨告不起訴 檢:叫人閉嘴
-
「恆悅麗山」卡位內科AI產業聚落首席
-
〈不需負刑責〉「無罪」是沒犯罪 「免刑」是有違法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