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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怒罵「給狗╳」 挨告譏願給錢收驚

2016/03/21 06:0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一名為「美女」的女子,因與林姓鄰居有糾紛,竟當其面前怒罵:「去給狗╳啦!」林男不滿而提告,讓「美女」被判處拘役20日,並且要賠償林男精神慰撫金1萬元。

判決書指出,這一名為「美女」的女子已年逾70,她與林姓鄰居因土地界址糾紛,雙方產生嫌隙,在103年1月30日,她看見林男騎著腳踏車從其門口經過,竟然當著他的面前怒罵:「去給狗╳啦!」之後又持續罵了10多分鐘之久。

林男立刻拿出手機錄音存證,並控告對方涉嫌妨害名譽。法官審理時,「美女」坦承有在其住家門口怒罵,但辯稱只是喃喃自語,並未指名道姓,是對方見機不可失,主動騎腳踏車前來「對號入座」,顯見其心可議,現場也沒其他人士,如果對方被「驚嚇」到了,她給1000元讓他去收驚,另外再給1000元讓他去「吃涼」。

法官審理之後,認為被告在大馬路上怒罵原告10多分鐘,其不雅言語已貶損對方名譽,判處她拘役20日,至於林男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法官審酌被告已是70多歲的婦女,又不識字,最後判處她賠償對方慰撫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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