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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時薪70元 南澳高中爆違法

2015/11/19 08:00

南澳高中將不足的工資補給學生並修正獎助工讀辦法。(南澳高中提供)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立南澳高中遭爆未依基本工資發放工讀生薪資,僅以時薪七十元聘用,縣立學校帶頭違法,縣府被批「只許州官放火」;學校表示,是以獎助學金性質,不是以工讀金發放;縣府勞工處表示,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應以基本工資聘用,已對學校裁罰兩萬元並要求改善,同時補足差額。

勞工處︰已裁罰並要求改善

基本工資時薪是一百二十元,縣議員陳傑麟表示,南澳高中是縣府管轄,自己請的工讀生卻未依勞基法發放薪資,只會要求資方雇主依勞基法規定聘僱員工,執法機關卻帶頭違法,難道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實在很離譜。

勞工處長陳長偉表示,已對南澳高中裁罰兩萬元並要求即刻改善,學校雖以獎助學金名義發放,但是聘用工讀生訂有招考簡章,屬於工讀行為,要求學校回溯到今年一月,補足學生應領的差額。

勞工處指出,只要是有勞務與所得的「對價關係」,就符合勞基法規定,例如學生付出勞務管理圖書館、清潔等,工作起訖時間清楚,學校依照學生付出勞務給付薪資,這就是對價關係,符合工讀的事實和行為。

也未提供學生勞健保及勞退

除了未符合基本工資,學校以獎助學金的名義發放「薪資」,也沒有提供學生勞健保與勞退;勞工處要求學校限期改善;勞工處表示,也會安排時間到其他學校勞檢,學校不能欺負學生,工讀也要符合勞基法的勞動條件,確保學生權益。

校方︰修改辦法並補足工資

南澳高中校長江子文表示,目前工讀獎助金辦法已經修正符合勞基法規定,一○四年度工讀生的薪資,也都依照基本工資補發給學生,學校過去沿用九十八學年度頒訂的工讀獎助金要點,是為了讓學生有工讀機會,又有學習效果,因此採用提供獎助金方式,發現不符合規定後,就召開校務會議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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