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5字經 廟宇管委1字代價1.4萬
2015/11/19 08: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字髒話代價一萬四千元,罵出口前要三思啊!
南市近山區的蓮台山鎮南宮,有五專學歷的黃姓管理委員涉嫌在廟內大殿,對僅初中畢業的林姓總幹事辱罵五字髒話,一審刑事部分判黃拘役二十天;林姓總幹事不甘受辱,提民事求償,一審法官認同黃學歷高於林、修養應較好,但竟在神明面前罵髒話,判黃應賠五萬元給林。
林姓總幹事表示,獲賠五萬元將捐給廟方演戲酬神、洗刷屈辱,並要求黃到廟內大殿向他公開道歉。法界人士說,黃罵了「╳你娘芝麻」五字髒話,被判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兩萬元,加上民事賠償五萬元,共要付出七萬元代價。
林姓總幹事表示,一○二年三月五日上午九點多,黃姓管委在廟內大殿表明要增加會議紀錄內容被拒後,竟出口罵他「╳你娘芝麻」,使其名譽受辱,對黃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損害賠償。
開庭時,黃姓管委辯稱沒有對林罵髒話,刑事部分還在上訴中。
不過,一審民事法官查出林姓總幹事遭黃姓管委辱罵案,一審刑庭已判黃拘役二十天,且有證人指證黃確有對林罵五字髒話;因證人也是廟方工作人員,與黃並無嫌隙,無誣告黃的道理,總幹事主張應可採信。審酌原、被告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條件,判林姓總幹事可向黃姓管委求償五萬元精神慰撫金。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