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受污地 不能開發還得整治
不法集團租地掩埋有害廢棄物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有土斯有財?不法集團租地掩埋有害廢棄物,污染土壤與地下水,接手地主誤踩環保地雷,環保局清查列管污染土地,發現至少四名地主受害,造成土地閒置,還要花錢整治,損失慘重。
環保署研議修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擴大檢測事業對象,盼納入所有工廠,土地買賣移轉時,應做好土壤及地下水的檢測,才能確保民眾權益。
四地主誤踩環保地雷損失慘重
環保局今年清查列管污染土地,發現四件民眾誤買污染土地,兩件經由土地買賣、兩件經由法拍取得,其中三件是鋼鐵廠土地,造成重金屬污染。
包括三民區土地鉛、鋅、鎳、銅、鉻、砷污染,目前閒置進行污染改善;大寮區土地有鎳、銅、鉻污染,地主趁改建廠房,花錢刨除污染物,目前污染改善完成。
面積最大的是岡山區一百多坪土地有鋅污染,地主經由土地買賣取得,直到環保局上門稽查,才發現土地被污染,廠房內還堆放污泥,卻因清除費用太高,廠區除了充當倉庫,其餘作為停車場,造成地主損失慘重。
另永安區電鍍廠土地在土污法規範前,已屬於廢棄工廠,地主不小心買到土地,僅能當廠房及倉庫使用。
環保局表示,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事業土地移轉時,應提供污染調查及檢測資料,違者可開罰十五萬元,但非法掩埋或棄置未必是公告事業,認為非屬公告列管事業,也應評估污染風險。
土污科長馬振耀表示,民眾買賣土地會留意產權,卻忽略土壤與地下水污染,且現勘不易察覺,首推「土地交易及土地品管說明會」,邀集地政士、不動產估價師等與會交流,第一線為民眾權益把關。
馬振耀指出,民眾誤買污染土地,不僅無法開發使用,若污染嚴重須整治,土地將禁止處分,依法不得買賣,提醒民眾可透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網站,查詢污染土地列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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