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條例修正暫緩 台東縣各農會:應取消
2015/06/04 08:00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農民多,農委會擬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因爭議多目前暫緩推動,縣議會昨天下午也召開「農舍興建之探討」民意論壇,在場議員、農會總幹事均一面倒要求「不只暫緩,而是應該取消修正」。
議會開民意論壇 均反對修正
農委會原定六月底前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公告,但因各縣市傳出反彈聲浪而暫緩,林東滿、吳景槐、許進榮等多位議員表示,民國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規定農地面積必須在兩分半以上才能興建農舍,且、只有十%農地蓋農舍,其他九十%要農業用途,只要嚴格落實即可;許多老農民無法再耕作,想把地賣了,如果修正辦法通過,恐造成台東農地價格崩跌,這些老農怎麼辦?
新規定太嚴 不利農業發展
縣農會總幹事戴振東、台東地區農會總幹事李建通說,規定具農保資格才能蓋、買賣農舍,但具農保資格和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無絕對關係,規定太嚴,將影響後續農民貸款意願、資金流通,不利農業發展,只要現行法規嚴格把關就好。
農業處長許瑞貴則提出數據說,民國八十九年迄今,宜蘭縣農舍興建已達七千多件,台東縣則約一千多件,平均每年一百多件,並不算多。立委劉櫂豪則表示,支持農地農用,但不應限制從事農業的人員資格,應落實農發條「管地不管人」的精神。
劉櫂豪:應落實管地不管人
與會者多支持不要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民楊坤城則大聲說出反對意見。他強調,務農不是為了變有錢人、而是要生活,不應該把土地變成商品!現在把農地賣了、土地轉手後都不是農民擁有的,下一代農民將買不起農地!
議長饒慶鈴做結論指出,不應該以宜蘭縣現況一體適用全台灣,將向中央建議不要修正相關辦法,而是由各縣市自行訂出適合的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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