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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長蟲」出沒 民批「放生變殺生」

2015/05/13 08:00

苗栗縣近期頻現蛇蹤,居民人心惶惶。(消防局提供)

農業處已行文告誡宗教團體

〔記者鄭鴻達/頭份報導〕苗栗縣近期頻傳疑遭放生的蛇類出沒,連人口稠密的頭份鎮也頻現蛇蹤,甚至有家犬遭蛇吻死亡,民眾痛批隨意放生毒蛇根本害人,而當民眾被迫打蛇求自保時,「放生就變成殺生」。縣府農業處指出,根據蛇類吻部狀況判斷,近期的案件應非放生蛇,不過,他們還是行文告誡宗教團體不要隨意放生蛇類。

日前泰安鄉頻傳眼鏡蛇出沒,讓民眾既憤怒又恐慌,質疑是放生團體惹禍,這幾天連頭份市區也頻傳蛇類出沒,恐慌氣氛蔓延,民眾疾呼相關單位究辦。

縣府農業處表示,近期一再傳聞有人放生毒蛇,但追蹤後並未發現有人目睹,而放生的團體通常會將一定數量的蛇統一裝籠再放生,造成蛇類吻部受傷,但最近捕獲的蛇類無此狀況,研判不太像是放生,不過,他們還是行文告知宗教團體隨意放生蛇類的相關責任,並製發遇到蛇類的問答集,教導民眾處理方式。

雖然頭份民眾感覺蛇類變多,但根據苗栗縣消防局頭份消防分隊的統計,一O三年度一到五月,頭份分隊接出動捕捉蛇類的案件數量有五十三次,今年度統計至五月六日止共四十五次,並未有顯著增加。

消防局認為是乾旱換季所致

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鄭勝峰表示,放生以山區為主,市區機會較低,市區民眾感覺蛇蹤增加,有可能是因為近期乾旱缺水、春夏換季所造成,民眾若在室內發現蛇蹤且無器材處理,可通報消防隊處理。

縣府農業處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若涉及獵捕、買賣或騷擾虐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放生危險動物如蛇類的現行犯還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三天以下拘留或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救災救護第三大隊表示近期捕蛇案件數未明顯增加,若在室內發現蛇類可報案尋求協助。圖為日前於泰安鄉捕蛇之過程。(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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