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先天宮舊廟古蹟爭議 今拆部份建物
2015/01/31 08:00
王文其西元1945年就讀日本長崎醫學大學時照片。(記者王善嬿翻攝)
協商後 可先拆尾間及宅仔
〔記者林宜樟/東石報導〕嘉義縣東石鄉先天宮歷經二十年興建後新廟入火安座,廟方原要拆除舊廟,縣文化觀光局日前召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勘查會議後,啟動暫定古蹟核定程序,舊廟暫不得拆,引發信眾反彈,前天經協商後,確定可先拆除舊廟尾間及宅仔(後側及兩側廳房),今早進行工程。
先天宮總幹事吳加發說,信眾期盼多年的新廟落成,卻因舊廟被政府通知不得拆除,導致好事多磨;李、侯、池、紀府千歲及保生大帝前天再度諭示,指舊廟須照委員會決議進行,廟方因此帶著數十名信眾到文觀局陳情,表達堅持拆除舊廟的決心。
文物將在新廟保存展示
吳加發表示,廟方有提出保存計畫,木雕插角、瓷偶、彩繪廟門、石雕、木雕、井碑、茄苳木桌及部分剪黏交趾燒將保留,並已在新廟規劃二百餘坪空間保存展示;若舊廟真被指定為暫定古蹟而不能處理,該保留的文物也不能拆卸,「誰來維護,誰保證不會被破壞?」
文觀局:下月5日請專家現勘
文觀局文化資產科長于秉儀說,本月二十日經審議後,啟動先天宮暫定古蹟核定程序,是否列為暫定古蹟還要由縣長核定;因信眾反映,前天再度開會討論,委員認為廟方的文物保存計畫還需加強,但也要與民情協調,目前傾向以構件保存方向進行保存,而非原址保留。
于秉儀表示,二月五日請專家現勘,進行清點及討論古物保存方式;全案目前仍在暫定古蹟核定程序,舊廟主體依法還不得拆,若有損傷,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四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廟方表示,神明喻示新廟事宜均照委員會決定進行。(記者林宜樟攝)
先天宮舊廟將在今天開始動工拆除部分建物。(記者林宜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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