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加氟標示規定 7月上路
2016/03/26 06:00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開放小包裝家庭用食鹽可添加「氟化鉀」和「氟化鈉」,以預防蛀牙,食藥署昨天已預告「包裝食用鹽品之氟標示規定」草案,規定包裝鹽品的標示,要明確標註添加氟的劑量等警語,預計今年7月上路。
根據新規定,開放於產品重量為1公斤以下小包裝家庭用食鹽使用,用量以氟離子計,訂定限量及規格標準,限量為每公斤200ppm以下,氟化鉀及氟化鈉不得混用。(記者吳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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