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加不加碘 將得標清楚
2015/12/26 06:00
衛生福利部昨預告「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草案」,自106年7月1日起,市售食鹽將須在包裝上標明有無加碘以及所添加的含量。在此之前,民眾選購食鹽時可從成分有無「碘酸鉀」或「碘化鉀」來判斷是否為加碘鹽。
根據國民健康署102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之尿液碘濃度分析計畫」,國內6歲以上人口高達51.2%尿碘濃度不足,顯示碘缺乏為國人普遍狀況,可能導致胎兒智能受損及甲狀腺肥大(俗稱大脖子)等。
食藥署規定,明年1月1日起,有加碘的食鹽可稱「碘鹽」、「含碘鹽」或「加碘鹽」等,但未加碘的食鹽則是後年7月起才要求須在包裝上強制標示「本產品未加碘,碘為必需營養素」。(記者吳欣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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