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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魏應充閃電交保/審判長吳永梁 也曾輕放富味鄉老董

2015/01/30 06:00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右)1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28日中午到住居附近轄區派出所報到。(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顏宏駿、湯世名、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地院一年內審理頂新、富味鄉、大統長基等三件油品案,其中富味鄉混油案董座陳文南被緩刑輕判;頂新案還未宣判,但主嫌魏應充交保引發社會譁然。這兩案的審判長都是吳永梁,使得吳永梁頓時成箭靶,有網民質疑:「為什麼遇到吳法官,就是輕輕放下?」

彰化地院則嚴正駁斥表示,兩案都是合議庭獨立審判,該說明的都已說明,民眾批評,院方不想再多作回應。

偵辦油品案經驗老到的彰化地檢署,前年十一月首度出手揭發大統長基混油案,引發國人關注,當時彰化地院一審判高振利十六年徒刑(二審定讞十二年)。

彰檢第二次與油品業者交鋒,遇到富味鄉案,卻敗下陣來。該案一審判決富味鄉董座陳文南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董座不用關,交二千五百萬元就可脫身,彰檢收到判決書立即上訴。

兩案律師同一人 同樣策略都奏效

彰檢第三次交鋒,遇到涉嫌用飼料油做成食用油的頂新製油,審理庭才開兩庭,主嫌魏應充就被「閃電交保」,引發全民譁然。

由於富味鄉案與頂新案的審判長剛好都由吳永梁擔任,昨天就有網民阿寬說,法律遇到特定的法官會轉彎,交保金一億元,對頂新魏家來說,九牛一毛,等於輕縱要犯。

更值得玩味的是,頂新、富味鄉的辯護律師都是羅豐胤,而羅豐胤對這兩案所採取的攻防策略如出一轍,也就是用主動釋出善意來解決問題,這個策略遇到審判長吳永梁,顯然都奏效。

當初富味鄉案,羅豐胤建議陳文南兄弟案發後坦然認錯,並立即提存五千萬元的退貨擔保金,再主動提供公司及陳文南個人所有的十一筆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作為處理善後理賠或清償債權的擔保,審理期間不斷跟供貨商取得和解,供貨商甚至主動出庭為陳文南說好話。

這次頂新交保案,魏應充一樣在案發時就主動認錯,羈押後對外噤聲,近日又歸還積欠銀行團六十五億元的借款,再加上捐卅億元的食安基金到位,擺出一副有意解決問題的誠意。一名法界人士說,百億元多少會左右法官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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