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修正草案/18~20歲同婚 明年起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2022/05/20 05:30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主持院會,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未來十八歲至二十歲的同性婚姻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圖為「2019 凱道同婚宴」。(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至十八歲,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主持院會,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未來十八歲至二十歲的同性婚姻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在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公布,並於同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相同性別的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蘇貞昌在會中表示,此案是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十八歲,且調整男女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並明定此次修正施行日期自明年一月一日施行,與「民法」修正規定的施行日期一致。
蘇貞昌說,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明,現行法規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要滿十八歲才能同婚,十八歲至二十歲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這次配合「民法」修正下修成年年齡,此次修法後,明年開始,成年年齡降到十八歲,十八到二十歲同婚不用再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
挹注300萬改善 中市后里區重劃西路年前換新裝
-
抓得住另一半?APP即時定位、自動報備……網友嚇瘋:簡直電子腳鐐
-
強烈冷氣團報到!防10度以下低溫 今轉雨越晚越濕冷
-
濁水溪流域開放撿漂流木 拾獲註記漂流木還有報酬
-
南投春節停收垃圾時間出爐 大型垃圾預約清運注意時限
-
冰箱門連開5天! 強烈冷氣團低溫恐暴跌至5度
-
大林慈濟被控盜畫 原作李健儀之子:贗品不銷毀當證據嗎?
-
世展會「紅包傳愛」帛江科技響應關懷弱勢15年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