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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行政職可兼企業職 立院初審

2016/12/30 06:00

科技部長楊弘敦預估,鬆綁有利教授將專利、技術授權給新創公司,所獲得技術股可彈性處分,增加學研單位收取技術移轉股票誘因。(記者朱沛雄攝)

為促進產學合作,立法院昨初審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鬆綁公立學研單位彈性運用研究成果收入,賣股不須再經行政院同意,亦放寬學校行政教職員兼任新創公司職務。

科技部長楊弘敦預估,鬆綁有利教授將專利、技術授權給新創公司,所獲得技術股可彈性處分,增加學研單位收取技術移轉股票誘因。教育部次長陳良基說,有專利、研發能力的教授,多在校有行政職,放寬新創公司兼職可提高收入,幫台灣留住科技人才。

朝野立委則質疑,放寬後有無防弊相關配套?楊弘敦說,3個月內會提出配套和辦法。陳良基說,正研擬「專科以上學校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強化內部控制機制,落實資訊透明。(記者陳鈺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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