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物「衛生大樓」女兒牆遭砸破!廠商變更工序致損 北市議員要求懲處
「衛生大樓」女兒牆及花磚立面受損,目前緊急進行保護措施。(記者孫唯容攝)
〔記者孫唯容/台北報導〕衛福部疾管署旁的「衛生大樓」建於西元1965年,屬於歷史建物,豈料卻在上(7)月26日罷免投票當日,被在地民眾發現,歷史建築本體的女兒牆及花磚立面,慘遭施工單位破壞,牆面破了一個大洞,立即向新光里長龔睿堉反映。今(1)日議員陳宥丞、龔睿堉會同文化局等相關單位進行會勘。陳宥丞指出,廠商承認是因為「變更工序」導致建物受損,要求相關單位趕緊提出檢討及補救措施,也要對於監造或施工業者懲處。
「衛生大樓」的興建由美援專款,以及當時的台灣省政府合款共同負擔興建,建築平面呈不對稱H型,立面簡潔有條狀遮陽,屋頂設計成薄殼,屬當時流行的現代主義風格,最先使用單位包括台灣省衛生試驗所、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及瘧疾研究所(疾病管制署前身),見證台灣防疫的歷史進程。
陳宥丞指出,衛生大樓是有文資身份的建物,其周遭的建物要施工,本來就應完成相對應的保護措施,避免受損;目前初步調查,施工單位並未按照原先工序施工,廠商承認因為「變更工序」導致建物受損,已要求相關單位趕緊提出檢討及補救措施,也要對於監造或施做業者懲處。
文化局專門委員邱稚亘指出,7月27日立即派員到場了解破損狀況,同時確認現場停工,隨後28日文資委員到場會勘,初步了解,在左右兩側建物,因為施工單位的程序變更,原先由前後施工改為從中間開始施工,後續也沒有替歷史建物搭建保護措施,因此讓薄殼掉落,損及該歷史建築,由於兩側建築並非文資,因此施工廠商無需相關資格,不過因為緊鄰歷史建築,仍有提報文資審議,通過後施作。
邱稚亘說明,過程中施工單位沒有按照計畫施作,毀損的事實會依照文資法,可處30到200萬元罰款,至於最終罰則認定,需要召開相關會議,要求委託及實際施作單位,以及監造廠商等到場說明後判斷。
「衛生大樓」歷史建築本體的女兒牆及花磚立面,遭施工單位破壞,牆面破了一個大洞。(議員陳宥丞提供)
「衛生大樓」歷史建築本體的女兒牆及花磚立面,遭施工單位破壞,牆面破了一個大洞。(議員陳宥丞提供)
「衛生大樓」歷史建築本體的女兒牆及花磚立面,慘遭施工單位破壞,牆面破了一個大洞。(議員陳宥丞提供)
今(1)日議員陳宥丞、龔睿堉會同文化局等相關單位進行會勘。(記者孫唯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