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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領津貼短暫遷入 雲林「萬寶龍計畫」修訂辦法上路

2024/07/01 19:59

雲林「萬寶龍計畫」修訂辦法,父母任一方須設籍雲林縣並住滿8個月以上,且新生兒出生登記於雲林方可申請,此辦法7月起正式上路。(資料照,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雲林縣政府為催出生育率,今年推出「萬寶龍計畫」加碼3萬元營養金,今明兩年新生兒爸媽僅需要1人在雲林設集滿三個月,便可申請領到6至13萬元不等的津貼,想不到政策奏效,申請數增加。不過戶政人員發現有家長領到津貼不久就將戶籍遷離,縣府修改實施辦法,父母任一方設籍並住滿八個月才可申請,7月1日起正式上路。

雲林縣府為鼓勵生產,今年推出大小龍年「萬寶龍計畫」,意即在龍年(2024年)、小龍年(2025年)生產生育津貼前三胎提高至3萬元,第四胎後每台10萬元,另外每胎再加碼3萬元,代表前三胎生育津貼增為6萬,第四胎13萬元。此政策推出後,順勢帶動人口紅利。根據統計今年1至5月領取生育津貼共2122人,較去年同期增加779人。

不過戶政人員發現,部分父母領到津貼不久便遷離雲林;雲林縣議員賴淑娞、張維崢、廖偉晴、陳芳盈、洪如萍等人皆認為該計畫要求父或母設籍雲林3個月時間太短暫,容易造成外縣市民眾為領津貼遷入,領完就走的情況,希望將設籍時間比照外縣市延長。

縣府今天宣布修訂,7月1日起請領萬寶龍計畫營養金,父母任一方須設籍雲林縣並住滿「8個月以上」,且新生兒出生登記於雲林,前三胎津貼與營養金各補助6萬元,第四胎起每胎13萬元。

社會處長林文志指出,雲林縣戶政統計至6月6日,今年元旦後遷入且領取生育津貼者共185人,領得津貼後遷出有13人,可見確實有民眾為領津貼而短暫遷入,為讓此項政策能長久落實,故參考其他縣市生育津貼發放方式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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