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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租屋簽約 新北市府提醒詳細檢視租約內容

2024/05/28 17:42

新北市地政局查核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結果全數合格。(地政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暑期將至,為保障學子租屋權益,新北市地政局今年4到5月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內容,包含連鎖書局及四大超商等店家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共26份,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地政局地價科科長蕭湘君提醒,租屋簽約前應先確認房東提供的租賃契約書是否符合內政部最新公告修正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且契約內容不得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注意是否出現常見錯誤內容,例如:沒有3天審閱期或記載拋棄審閱期間、載明租屋廣告「僅供參考」、記載禁止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等。

蕭湘君表示,地政局推出「學生校外租屋安全宣導講座計畫」及「大專院校學生校外賃居訪視計畫」,至高中職、大專院校辦理講座,宣導校外租屋安全、簽約注意事項、糾紛解決管道等。另外,與消防局、警察局合作,至學生租屋現場訪視,協助檢視租約內容,並確認居住環境安全,維護學生租屋權益。

地政局指出,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住宅租賃契約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若契約內容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將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若遭遇租屋糾紛,可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消費爭議,或向地政局提出申訴、檢舉。

新北市地政局至高中職、大專院校辦理講座,宣導校外租屋安全注意事項。(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至學生租屋處訪視,協助確認居住環境安全。(地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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