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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機超好賺 放違規化粧品挨罰上萬…

2019/01/10 21:19

夾娃娃機商品五花八行,有玩偶、小香水、乳液等。(記者蔡淑媛翻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夾娃娃機犯濫,商品來源不明別亂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天公布去年底展抽查結果,在一中及益民商圈抽查307個機台,查獲機台內擺放違規化妝品12個,香水、護手乳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5名業者各開罰1萬元,要求下架停售,並抽驗內容物送檢。

食安處藥政醫粧組組長林晃群指出,夾娃娃店家機台內的商品五花八門,除了傳統的布偶、玩具等等,還有小香水、護手乳、眼影、洗面乳等化粧品,去年接獲民眾檢舉反映對產品不安心,11月底抽檢一中及益民商圈的娃娃機台,307個機台中有12個違法。

12個違法化粧品為小香水和護手乳,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其中8個外包裝沒有繁體中文標示,另外4個也無繁體中文標示,也未列來批號、全成份或出廠日期等,來源不明,可依化粧品法開罰10萬元以下罰鍰。

林晃群說,夾娃娃機商品五花八門,對香水、乳液、眼影等化粧品,消費者一旦夾到,使用前至少要注意到是否有繁體中文標示和產品來源,小心別亂用,以免用到劣質產品,美麗不成,影響健康。

林晃群提醒,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明顯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進口商)名稱、地址」、「用法」、「批號或出廠日」、「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項目,且不得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若查獲標示不符規定,負責廠商處1萬至10萬罰鍰,製造商最高罰100萬元,台主、場主可要多注意,以免觸法受罰。

衛生局查獲夾娃娃機裡的乳液外包裝標示不清、來源不明。(記者蔡淑媛翻攝)

衛生局查獲夾娃娃機裡的小香水包裝標示不清。(記者蔡淑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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