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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性騷離10步就好? 勞工局:公司應積極保護受害者

2018/05/09 19:00

雙和醫院外包廠商員工傳出疑似性騒擾事件。(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雙和醫院發生外包廠商女性員工疑遭性騒擾案,外包廠商洪姓主任說,公司很重視職場性別平等,發生此事後,已立即找雙方釐清糾紛,已訓斥告誡男方不得再犯,並與當事人保持距離,公司也向女方表達關切,尊重女方是否提告權利,威脅資遣純屬誤會。

雙和醫院外包業務廠商的簡姓女員工投訴,4日凌晨上班時在電梯內被黃姓男同事偷親臉頰,簡女說,她不滿被佔便宜向上司投訴,沒想到上司竟令黃男以後要「離簡女10步遠」,她無法接受,憤而向警方報案;簡女說,事後上司竟叫她自己離職。

但洪姓主任否認;他說,事發後,他分別與雙方懇談、了解內情,「大家把話說開後」,女方怒氣已消,願意撤回告訴,公司尊重女方提告的權利,也未逼女方離職,應是誤會一場。

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說,勞工如於職場遭到性騷擾,可先尋求公司內部管道反映,如公司未積極處理,或勞工對於公司處理結果不滿意,可向勞工局申訴,保障自身勞動權益,以本案而言,公司不能只是要雙方「距離10步遠」就好,還得拿出更積極的處置方式,避免雙方再因工作有接觸機會。

陳兆年強調,勞工局受理申訴後會積極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如認定雇主知悉性騷擾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得處10至50萬元罰鍰。

他提醒雇主,接獲勞工反應性騷擾後,應做到「立即啟動調查、釐清真相」、「避免雙方當事人單獨相處或接觸,並關懷被害人感受」、「調查屬實,應對行為人適當懲戒」、「對所有員工辦理性騷擾防治宣導或教育訓練」等,保護勞工人身安全,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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