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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亂吃「醋」了 食藥署有新規定

2017/06/06 12:10

市面上食用醋種類多,食藥署將正名,「調理醋」、「合成醋」和純釀醋都有規範。圖為市面上各種類的醋。(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用醋包裝標示有新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有添加其它原料和發酵方式不同的食用醋,要標示「合成」或「調理」字樣,讓消費者清楚自己吃的是甚麼醋。

「合成」或「調理」須標示

規定要求,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它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在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的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以前食用醋沒有規定明確的製造方式,業者自行認定是純釀造、合成醋或調理醋,經食藥署公告後,明文訂定「合成」與「調理」醋的定義。

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元

新規定明年七月起上路,標示不實可開罰4到400萬元;未依規定標示,則可開罰3到300萬元。

衛福部推醋的「正名計畫」,將要求業者清楚標示醋的製程方法。(記者林正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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