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鰭棄身累犯! 蘇澳籍「金滿發66號」違法捕魚 起出鯊魚鰭5千公斤
2024/06/19 17:43
蘇澳籍「金滿發66號」出海捕鯊,再度割鰭棄身被查獲。(海巡署提供)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蘇澳籍「金滿發66號」漁船曾捕撈鯊魚割鰭棄身,遭漁業署重罰500萬元,並被收回漁業證照,去年初才拿回證照,未料今年2月「金船」出海捕魚故技重施,本月16日返港再被查獲,估計違規鯊魚鰭約5千公斤,將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裁處。
「金滿發66號」延繩釣漁船今年2月27日出海,前往太平洋捕撈漁獲,因曾於2021年捕鯊割鰭棄身,遭海巡及漁業署關注,海巡署本月15日接獲情資,漁船捕撈鯊魚疑似又有割鰭棄身等違規情事,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稽查,「金船」16日返回南方澳漁港時,當場再度被查獲違規。
海巡署表示,查明違規事實後,隨即通報漁業署派員封存,今天由專案小組及漁業署人員針對封存漁獲實施監卸,經統計卸下漁獲總量約7萬公斤,估計違規鯊魚鰭約5千公斤,後續將由漁業署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實施裁處。
「金船」曾於2021年捕撈鯊魚割鰭棄身,加上未經許可提前卸魚,遭漁業署重罰450萬元、船長50萬元,並被收回漁業證照16個月,直到去年初拿回證照再度出海捕魚。
鯊魚割鰭棄身是指從鯊魚身上割下魚鰭(即魚翅),並將身體部分扔回大海,為顧及海洋生態保育,許多國家都被禁止,漁業署也明定禁止捕鯊割鰭棄身,並發布《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鯊魚漁獲物處理規定案件裁量基準》,以罰鍰50萬元為基本額度,依違法漁獲重量計算訂定罰鍰級距,違規數量愈大,罰鍰愈高。
蘇澳籍「金滿發66號」違法捕魚,被查獲違規鯊魚鰭約5千公斤。(海巡署提供)
蘇澳籍「金滿發66號」漁船遭海巡署及漁業署查獲違規捕撈鯊魚割鰭棄身。(海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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