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青鯊留鰭不留魚身 琉球漁船將遭撤照重罰
2016/09/05 15:23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海巡署東部巡防局82岸巡大隊新港安檢所執行安檢勤務,在1艘琉球籍漁船船艙起獲127.55公斤青鯊魚鰭,帶回許姓船長及4名印尼籍漁工,訊後,依法函送裁處;台東縣農業處表示,青鯊雖非保育魚種,但許等5人違反漁業署發布「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可裁處3至15萬元罰鍰,撤銷漁業執照,罰責甚重,籲漁民自律。
新港安檢所人員是在昨日下午登船執行安全檢查任務時,赫然在這艘琉球籍漁船船艙發現成堆鰭身分離的青鯊,立即聯繫漁業署查報員協助處置。許等5人到案坦承不諱,供稱魚體均棄置大海,訊後,被依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82大隊表示,漁業署自101年1月1日開始宣導「鯊魚鰭不離身」政策,並從102年7月1日起全面嚴格實行,船上若發現魚鰭離身的鯊魚,最重可罰撤收漁業執照。台東縣農業處漁業科科長陳文泰則表示,由於鯊魚魚鰭價昂魚體無市,漁民獵捕僅取魚鰭,而將魚體丟入大海,嚴重影響海洋生態;這艘違法漁船噸數不及100噸,恐將面臨撤銷漁業執照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