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青鯊留鰭棄身 琉球籍漁船最重撤照
新港安檢所人員在一艘琉球籍漁船船艙,起獲成堆鰭、身分離的青鯊。(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海巡署東部巡防局八二岸巡大隊新港安檢所執行安檢勤務,在一艘琉球籍漁船船艙起獲一二七‧五五公斤青鯊魚鰭,帶回許姓船長及四名印尼籍漁工,訊後,依法函送裁處;台東縣農業處表示,青鯊雖非保育魚種,但許等五人違反漁業署發布「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可裁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撤銷漁業執照,罰責甚重,籲漁民自律。
起獲127公斤魚鰭
新港安檢所人員是在前天下午登船執行安全檢查任務時,赫然在這艘琉球籍漁船船艙發現成堆鰭、身分離的青鯊,立即聯繫漁業署查報員協助處置。許等五人到案坦承不諱,供稱魚體均棄置大海,訊後,被依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八二大隊表示,漁業署自一○一年開始宣導「鯊魚鰭不離身」政策,並從一○二年起全面嚴格實行,船上若發現魚鰭離身的鯊魚,最重可罰撤收漁業執照。台東縣農業處漁業科科長陳文泰則表示,由於鯊魚魚鰭價昂、魚體無市,漁民獵捕僅取魚鰭,而將魚體丟入大海,嚴重影響海洋生態;這艘違法漁船恐將面臨撤銷漁業執照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