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看法》早該推的法規 等520前才推
2016/04/0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法務部上月底預告將修正監控實施辦法,屆時性侵假釋犯,須配戴電子腳鐐直到保護管束期滿。不過有法界人士說,法務部立意雖良善,但其實早就可以推動修正,目前520新舊政府交接在即,於此「敏感」時期推行,不免給人聯想空間。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儀認為,依法務部新修正辦法,未來性侵犯在保護管束期間所戴的電子腳鐐,幾乎不可能拿下來,這有助於警方偵辦作為,也有一定遏阻作用,近來重大社會事件頻傳,法務部此時修正行政規則,屬於合理的限制,應會獲社會支持。
林俊儀也對電子腳鐐,能否全然遏阻性侵再犯持保留態度,他認為,政府應提出數據說服民眾,配戴電子腳鐐者再犯率確有降低,再來討論擴大實施的成效,否則就只剩宣示意味,沒有實質效果。
律師簡翊玹認為,依現在的社會氛圍,民眾普遍認為應對犯罪施以嚴刑峻法,加上性侵屬於容易反覆發生的犯罪類型,法務部此舉並無不當,但效果有待觀察。
律師林威伯則表示,配戴電子腳鐐一定會侵犯人權,但人權並非不得侵犯,只要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在一定的保護期間,施以監控都算合理範圍。
長期偵辦婦幼案件的檢察官也支持法務部的做法,她認為會配戴電子腳鐐者,大都是情節嚴重高風險的性侵犯,站在執法者立場,若能延長監控,就會給民眾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