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醉美魔女沒穿內褲 色男扛進摩鐵性侵

2014/10/29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48歲邱姓男子與多名男女,相約前往海產店聚餐喝酒,同行穿著連身短裙的張姓美魔女喝得爛醉,如廁後跌倒,露出未著內褲的下體與臀部,邱目睹後突起色心,藉口要送張女返家,將她扛上計程車後直奔摩鐵性侵,她醒來後發現自己赤裸裸躺在旅館,打電話給家人求救並報警,桃園地院昨依趁機性交罪判處邱男3年10月徒刑。

邱男判刑3年10月

判決指出,受害的張姓婦人雖已40多歲,但臉蛋、身材保養得宜,頗有風韻,是知名的美魔女。前年12月某日中午,她做完生意後,和多名同業約熟客邱男同去海產店聚餐,眾人點菜後拚起高粱酒,酒過三巡後,張女喝茫,起身上廁所,許久未回,眾人去查看,赫見她倒在廁所外,連身短裙往上扯,露出未著內褲的下體與臀部。

同行女子趕緊幫她遮掩重要部位,將她扶回座位,但找不到內褲。此時邱男提議可送張婦返家,於是叫來計程車將張婦扛上計程車,邱男也上車,卻叫運將開往摩鐵,將張婦扶上床性侵。

當晚,張婦清醒發現一絲不掛,且印象中曾被邱男性侵,卻因四肢癱軟無法反抗,趁著如廁時打電話給女兒與姊姊前來搭救,並報警告邱男。

桃園地院審理時,邱男否認性侵,稱雙方你情我願。但張婦說她酒醉全身癱軟,才被邱男性侵,並說,稍微清醒後,邱男還企圖二度性侵,經她抗拒才罷手。

邱男還想上第二回

法官傳喚當日聚餐者與摩鐵的員工,都作證當時張婦已醉到無法走路。法官也查出,張婦清醒後第一時間就打電話給家人並報警,且張婦下體分泌物驗出邱男DNA,認定邱男觸犯趁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