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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孩想念媽媽為由 騙出前妻性侵

2014/10/27 14:2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已離婚洪姓男子,竟以小孩想念媽媽為藉口,誘騙前妻外出見面,拿出折疊刀要脅將前妻控制在車內,翌日凌晨洪嫌吸食安毒後,在車上強制性侵前妻得逞,台中高分院判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洪男今年3月18日下午打電話給前妻,佯稱小孩想念媽媽,要前妻外出見面',實則洪嫌性慾無處宣洩,想回頭找前妻,雙方見面後,前妻發現洪嫌並沒有帶小孩來,只是要來糾纏她,騎上機車就跑。

洪嫌駕小客車追上來,強迫其停車,以手勒住前妻脖子,押進車內後座,拿出一把折疊刀威脅就範,一路將車子開到彰化縣二林鎮多處地點徘徊。

翌日凌晨3時許車子開到雲林縣自強大橋旁,洪嫌坐在駕駛座上開始吸食安毒,折疊刀放在駕駛座儀表板上,洪嫌可隨手拿到,吸毒結束後轉身對前妻恫稱「現在要做愛,不得反抗,否則會砍你」,隨即脫下前妻內外褲,雖前妻處於月事期間仍強制性侵得逞。

性侵得逞後,洪男又開車回彰化縣大城鄉某處,才把前妻放走,前妻立即報警處理,兩天後逮捕洪男並查扣折疊刀。

此案彰化地院判處4年6月,雙方婚姻關係維持9年,育有一對子女分別是6、9歲,前妻說是後來家庭經濟壓力大,最後兩年他外出工作,當冷凍食品作業員,但因常要加班,兩人常吵架,最後離婚。

洪男說,他怕前妻不回這個家庭,會擔心她在外亂來,是想掌握她行蹤,當時心情不好想挽回她的心,才會做出這種事。

台中高分院認為彰化地院量刑適當,駁回檢察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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