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客直播賣東西 觸法
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一舉查獲范女在桃園市大溪區的賣場,並在現場搜到上百件未出貨衣服及50餘件包裹,可見生意火爆。(記者魏瑾筠翻攝)
〔記者王冠仁、魏瑾筠/綜合報導〕台灣直播熱絡,不僅國人瘋直播,許多老外也在愛在台灣開直播;但法律規定,外籍人士若是以觀光名義來台,停留期間不得打工,透過直播賣東西賺錢也是一種打工,因與入境簽證項目不符,只要被查獲,移民署會強制要求當事人出境,以後想再入境也會受到管制。
台灣的簽證依申請人入境目的及身分可分四類,其中停留簽證屬短期簽證,像外籍人士來台觀光申請停留簽證,在台停留不可超過180天。
移民署指出,外籍人士申請簽證來台後,若從事違法打工、參與政治活動等與簽證不符的事項,相關單位認定屬實,就會將資料交給移民署,由移民署對當事人處以強制出境,或限令10日內出境,往後要再入境台灣,將受管制。
中國藝人鹿晗2016年間持自由行觀光簽證來台,被人發現參與實境秀節目錄製,這和直播一樣都不被允許,同樣落得限期出境的下場。
桃園市勞動局外勞事務科專員陳慧茹表示,外籍移工如欲來台工作,須經合法程序並取得合法的工作許可證,但若從事許可外的工作如網拍等,經查證屬實,勞動部可依「就業服務法」廢止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