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脫下制服動手 少被告一條妨害公務
2017/11/12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服務於台南市警六分局的30多歲蔡姓警員,單身且是外地人來南部工作,下班後沒事會到網咖打電動紓壓,沒想到竟碰上「懷恨7年」的王男,他被巴頭,王男則要為自己衝動行為付出被判刑的代價,真可說是「不幸的巧遇」。
警方表示,蔡員是勤餘時間遭到王男施暴,當時沒執法,故王男未罪加一條妨害公務罪。王男也深知此點,才會在動手前虧了一句「制服脫下來喔」,意即知道蔡員當時是下班時間。
蔡員服務的派出所所長說,王男是轄區頭痛人物,自從被逮捕後,就對警方有怨懟。收到判決書後,蔡員表示,已經不再去該間網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