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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夫把妻燒成火球 害她命危恐截肢

陳清輝懷疑妻另結新歡,縱火燒妻,自己左手也燒傷。
(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陳清輝懷疑妻另結新歡,縱火燒妻,自己左手也燒傷。 (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2017/03/02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54歲男子陳清輝與妻子分居時,撞見李姓妻子與1名男子同行,懷疑該男是新歡,竟醋勁大發,佯稱要與妻子離婚,竟向妻子潑油,燒妻子的臉。事發已一個多月,李婦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救治,有截肢與生命危險之虞;基隆地檢署昨偵結,依殺人未遂等3項罪名起訴他。

醋夫被依殺人未遂等3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清輝與李姓婦人結婚多年,婚後因屢起爭執而分居。2人分居半年後,陳在今年1月送貨至基隆市麥當勞時,巧遇妻子與不詳男子同行,懷疑妻子另結新歡。

3天後,陳男佯稱要與妻子離婚,卻將一罐裝滿汽油的寶特瓶預藏在機車置物箱內。陳見妻子現身後,先將妻子壓制在路旁計程車上,再將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倒在妻子臉上後,以打火機點燃汽油。

陳見妻子全身著火,竟搶走妻子手上內有6萬元手提包後逃逸,還好楊姓鄰居目擊經過,趕緊以滅火器滅火,再報案將陳妻送醫急救。案發後,警方火速找到陳;檢察官複訊後聲押他獲准,經多日調查昨偵結。

檢察官認定,陳妻頭頸、胸部等處被燒傷面積達30%,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救治,有截肢與生命危險之虞。

檢察官認為,陳燒妻、強盜,分別觸犯殺人未遂、強盜2罪,還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罪,昨依3項罪名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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