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刺殺前妻 畏罪擬赴國道自殺 重判15年
李行兇後,將陳婦載至新店耕莘醫院(見圖)放在急診室後匆忙離開,但她因失血過多不治。(資料照,記者吳張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醋男李俊昌,懷疑前妻陳姓婦人另結新歡,2人在汽車內激烈爭吵時,李男情緒失控持水果刀猛刺她的頭部、胸、腹部等重要部位多刀,回神後見鑄下大錯,將她緊急送醫後即落跑,還畏罪跑到國道上擬跳橋輕生,經家屬苦勸才打消死意,乖乖就擒;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李男15年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印刷業的李俊昌和前妻陳婦於100年間離婚,但仍在新北市新店區同住,兩人育有1子。
前年12月間,36歲的李俊昌懷疑陳婦另結新歡,打算逼她說出實情,預先購買1把水果刀藏放在汽車駛座後方的腳踏墊下,同月14日下午。李男載陳婦前往汐止某大賣場購物,2人因陳婦有無外遇一事發生口角,李男從腳踏墊拿出水果刀,在她面前揮舞,原本是想嚇唬她,逼她說實話,卻因陳婦意圖搶下水果刀,並打算打開車門逃離現場,李男此時情緒失控,持刀朝她的頭、胸、腹等處猛刺,李行兇後,將陳婦載至新店耕莘醫院放在急診室後匆忙離開,但她因失血過多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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