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燒棉被燒掉借住鐵皮屋 思覺失調男緩刑5年
2020/09/29 22:06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張姓男子借住親戚的平房,卻因與鄰居吵架情緒失控,拿打火機點火燒棉被,把鐵皮屋給燒了,張男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南投地院請草屯療養院進行精神鑑定,認定張男現實感未見缺損,南投地院以公共危險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因張男已與被害人和解,且按時回診服藥,宣告緩刑5年。
張姓男子借住在親戚名下一間鐵皮屋,去年7月中旬某天下午,他與鄰居吵架,憤怒回到屋內,拿打火機點燃棉被,火勢迅速竄燒,經消防隊前來灌救,鐵皮屋仍因受熱變形,家具、裝潢、牆壁、隔間木板等燒損,鐵皮屋無法再供人居住。
張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並有就醫紀錄,南投地院法官委請草屯療養院進行精神鑑定,認為他男知道當時在放火,且選擇以打火機點燃易燃的棉被以發洩情緒,故張男的現實感未見缺損,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適用刑法第19條的「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儘管法官認為他不適用刑法第19條不罰的規定,但認為他在發生火災後也盡力救火,且與被害屋主和解,也繼續定期回診和吃藥控制病情,因此法官判刑1年10月,但仍宣告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