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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泡裸湯」傳親密訊息給女友人 丈夫要賠妻子20萬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鍾男與不明女子常用通訊軟體互傳親密簡訊;「你想要吧」、「下次泡裸湯」,認定兩人超乎正常社交程度。(情境照)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鍾男與不明女子常用通訊軟體互傳親密簡訊;「你想要吧」、「下次泡裸湯」,認定兩人超乎正常社交程度。(情境照)

2018/10/05 21:2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鍾姓男子被妻子懷疑婚外情並求償,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鍾男與不明女子常用通訊軟體互傳親密簡訊;「你想要吧」、「下次泡裸湯」,認定兩人超乎正常社交程度,他已侵害配偶權,需賠償妻子20萬元。

鍾姓男子的妻子懷疑鍾男有婚外情,卻沒有證據提告妨害家庭,她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鍾男侵害配偶權求償。

法院審理時,鍾男說他與不明女子只是普通朋友,至於通訊軟體內的互傳訊息,只是嘻笑打鬧或誤傳,並無不當交往。

法官說,兩人互傳的訊息中,有許多親密內容,例如鍾男傳「妳是我的氧氣、一輩子不離不棄」,女子就回親吻貼圖;鍾男傳「Love u」,女子就回溶化貼圖並寫道:「想被你抱在懷裡」;鍾男傳「你會想要吧」,女方雖拒絕,理由卻是「感冒、怕傳染你」,鍾男再回傳「下次泡裸湯」,換回女子用嬌羞貼圖回覆,已超乎一般男女的正常社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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