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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大熱天卻包緊緊 母親揭穿她被「種草莓」怒提告

桃園市一名高中女生和臉書上認識的23歲陳姓男子發生性行為,事後被母親發現脖子、身上被「種草莓」,母親一氣之下怒告陳男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竟照)

桃園市一名高中女生和臉書上認識的23歲陳姓男子發生性行為,事後被母親發現脖子、身上被「種草莓」,母親一氣之下怒告陳男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竟照)

2018/08/25 16: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市一名女高中生和網路上認識的23歲陳姓男子發生性關係,脖子和身上都被男方猛親「種草莓」,少女返家後擔心被媽媽發現,特別穿上夾克來遮掩,但母親看她大熱天還穿外套覺得可疑,追問之下才知道女兒竟和陳男做愛,氣的控告陳男性侵。

綜合媒體報導,法院審理時,被指控性侵的陳男表示,和少女是透過臉書認識,自己對少女有好感,因此大方追求,2個月後帶少女回家發生親密關係,後來還約她到家中「再來一次」,強調所有行為都有在事前經過女方同意,並沒有強迫她。

但少女卻供稱,第一次到陳男家時,對方慾火難耐一直朝她猛攻,「她不想要對方卻壓在她身上」,脖子和身上也被陳男猛親吻「種草莓」,過程中有穿起衣服但又被陳男脫下,不得以才和對方發生關係。

少女隔天下午返家後發現,脖子和身上有許多吻痕,擔心被媽媽發現便穿夾克遮掩,但母親覺得奇怪,大熱天女兒卻穿上外套,追問後才知道女兒和陳男發生性關係,一怒之下控告陳男性侵。

最後法官以男女2人在事後還有聯絡、當時陳家人都在,但女生並未求救或尖叫等原因,認定陳男性侵不成立;但因事發時少女未滿16歲,還是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10個月徒刑,由於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陳男就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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