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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盜爬陽台偷筆電、名牌皮夾 賣不出去丟水溝

蜘蛛盜攀爬陽台竊走筆電及名牌包,但嫌犯因難銷贓,竟將贓物丟到沙鹿區某大排,被害人憤怒堅提告。(記者蘇金鳳翻攝)

蜘蛛盜攀爬陽台竊走筆電及名牌包,但嫌犯因難銷贓,竟將贓物丟到沙鹿區某大排,被害人憤怒堅提告。(記者蘇金鳳翻攝)

2018/02/02 20:18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36歲陳姓男子,日前在龍井區高原路附近,攀爬一戶住家3樓後面陽台,破壞門窗侵入住家竊取價值計新台幣4萬元的APPLE筆電及COACH皮夾各1個,烏日警分局警循線追查到陳嫌,坦承偷竊不諱,但因難銷贓,將贓物丟到沙鹿區某大排,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陳嫌表示,日前在夜間8點左右,行經龍井區高原路附近,發現1間住戶與後方空屋緊鄰極易攀爬,因一時貪念,攀爬到該住家3樓後面陽台,破壞門窗侵入住家竊取價值計新台幣4萬元的APPLE筆電及COACH皮夾各1個。

陳嫌向警方表示,他當時因為發現郭姓被害人住家的後巷與後方空屋緊鄰極易攀爬上去,且夜間很少人進出,認為有機可乘,便利用夜間由後巷攀爬上3樓潛入,偷竊放在桌上的高級筆電及高貴皮夾,得手後再由後巷溜走,想說不會被發現,沒想到現場遺留下1隻做案工具。

警察調閱監視器及依據相關事證循線發現陳嫌涉嫌重大,通知到案說明,他只好俯首認罪。警方調查發現,36歲的陳嫌有多次竊盜、毒品前科,1去年8月1日夜間20時許行經龍井區高原路附近,發現一間住戶與後方空屋緊鄰極易攀爬,一時貪念攀爬上3樓潛入偷竊筆電及皮夾得逞。

警方表示,陳嫌原本想要將筆電及皮夾賣掉,換取現金,後來發現竟沒有人敢買,卻將筆電及皮夾丟棄在沙鹿區大排水溝裡面,郭姓被害人得知自己價值4萬多元買來的心愛APPLE筆電及名牌皮夾,被當廢物丟往大水溝內,找不回來了,造成莫大的損失,大罵竊嫌真是太可惡了!堅決對竊嫌提出竊盜告訴,警方調查完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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